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昱臻)车主徐某花3000元为爱车贴膜,不料汽车服务店施工时将刮板留在了车门里,导致车内频繁出现异响导致产生纠纷。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调解员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妥善办结这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锦旗致谢。

徐某在汽车服务店花费3000元为自有车辆进行贴膜施工。施工结束后,车子却频繁出现异响,经检查竟发现是汽车服务店施工人员不慎将贴膜用的刮板遗落在车门内。更令徐某气愤的是,汽车服务店对此情况知情却未主动告知徐某。徐某认为汽车服务店存在严重服务失责,气愤之下拍摄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一定关注。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徐某将该汽车服务店诉至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适宜通过先行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随后联合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多次释法明理与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汽车服务店一次性赔付徐某2000元,徐某配合删除各网络平台相关帖文。
调解结束后,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立案庭,共同送上两面锦旗。徐某激动地表示:“法官和调解员办案效率高、态度好,短短时间就帮我解决了困扰许久的纠纷,真的太感谢了!”汽车服务店负责人也连连称赞:“通过这次纠纷,我们认识到服务中的不足,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今后一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从对簿公堂到联手送旗,这戏剧性的一幕,正是司法调解温度与力量的最好见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本案中,商家汽车服务店在施工中遗落物品且知情不报,属于服务履行瑕疵,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借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是经营的立身之本,应严格规范服务流程,注重服务细节,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以优质服务和诚信经营赢得市场认可。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遭遇消费纠纷时,应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理性途径维权,避免因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激化矛盾,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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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